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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Xubian006-賈公彥-儀禮疏-8-6.djvu/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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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之者證古者大夫不外娶之事云君臣有合離之義者謂諫爭從臣

是有義則合三諫不從是無義則離子旣隨父故去可以無服矣 繼

父不同居者 注甞同居今不同 釋曰此則期章云必甞同居然後

爲異居者也但章皆有傳維庶人爲國君及此繼父不傳者以其庶人

巳於𭔃公與上下舊君釋訖繼父巳於期章釋了是以皆不言也 曽

祖父母 釋曰曽髙本合小功加至齊衰故次繼父之下此經直云曽

祖不言髙祖案下緦麻章鄭注云族祖父者亦髙祖之孫則髙祖有服

明矣是以此注亦兼曽髙而說也若然此曽祖之内合有髙祖可知不

言者見其同服故也 傳曰至尊也 釋曰云何以齊衰三月也者問

者恠其三月大輕齊衰又重故發問也云小功者兄弟之服也案下記

傳云凡小功巳下爲兄弟是以云小功者兄弟之服也云不敢以兄弟

之服服至尊也者傳釋服齊衰之意也 注正言至恩殺也 釋曰云

正言小功者服之數盡於五者自斬至緦是也云則髙祖冝緦麻曽祖

冝小功也據爲父期而言故三年問云何以至期也曰至親以期斷是

何也曰天地則巳易矣四時則巳變矣其在天地之中莫不更 焉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