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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Xubian006-賈公彥-儀禮疏-8-6.djvu/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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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練冠在五服之外不言屈者舉尊以見卑屈可知大夫妾子爲母大

功亦斯𩔖也云父必三年然後娶達子之志也者子於母屈而期心喪

猶三年故父雖爲妻期而除三年乃娶者通達子之心喪之志故也不

云心而言志者心者萬慮之揔喜怒喪樂好惡六情皆是情則爲志母

雖一期哀猶未絶是六情之中而哀偏在故云志也不云心也左氏傳

晉叔向云一歳王有三年之喪二據大子與穆后天子爲后亦期而云

三年喪者據達子之志而言三年也 妻傳曰至親也 釋曰妻卑於

母故次之夫爲妻年月禫杖亦與母同故同章也以其出嫁天夫爲夫

斬故夫爲之亦與父在爲母同傳曰何以期也者傳意以妻擬母母是

血屬得期恠妻義合亦期故發此之傳也此問異於常例上問母直云

何以期今云爲妻乃云何以期者雷氏云妻卑以擬同於母故問深於

常也云妻至親也荅以妻至親故同於母言妻至親者妻旣移天齊體

與己同奉宗廟爲萬丗之主故云至親也 注適子至庶子 釋曰云

適子父在則爲妻不杖以父爲之主也者不杖章之文也又引服問者

鄭彼注云言妻見大夫巳下亦爲此三人爲喪主也若士卑爲此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