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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Xubian007-賈公彥-儀禮疏-8-7.djvu/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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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知爲䟽不許行之也 知死至者賻 注各主於所知 釋曰云

各主於所知者以其贈是玩好施於死者故知死者行之賻是補主人

不足施於生者故知生者行之是各施於所知也 書賵至若五 注方

版至五行 釋曰以賔客所致有賻有賵有贈有奠直云書賵者舉首

而言但所送有多少故行數不同書遣於䇿 注䇿𥳑至以下 釋

曰云䇿𥳑者編連爲䇿不編爲𥳑故春秋左氏傳云南史氏執𥳑以往

上書賵云方此言書遣於䇿不同者聘禮記云百名以上書於䇿不及

百名書於方以賔客贈物名字少故書於方則盡遣送死者明器之等

并贈死者玩好之物名字多故書之於䇿䇿書明器之物應在上文而

於此言之者遣中并有贈物故在賔客贈賄與賵之下特書也 乃代

哭如初 注棺柩至斂時 釋曰案喪大記大夫以上官代哭士無官

以親䟽代哭云初謂旣小斂時者案喪大記小斂之後乃代哭初死直

主人哭不絶聲士二日小斂小斂主人懈怠容更代而哭也 宵爲至

之右 注爲哭者爲明 釋曰燎大燭必於門内之右門東者奠於柩

車西鬼神尚幽闇不須明柩車東有主人階閒有婦人故於門右照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