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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以神惠均於庭訖欲使尸飲此酒但此一節之内有四爵行事四者
尸作三獻之爵一也獻侑二也致爵於主人三也受尸酢四也 注不
羞至之殺 釋曰云不羞魚匕湆略小味也者對羊豕牲之大有匕湆
之等魚無以魚爲小味故略之也云隆汚之殺者以有者爲隆盛無者
爲殺少也 注司馬至於尸 釋曰上文尸使司士羞魚此侑使司馬
羞魚故云變於尸也 注賔拜至就之 釋曰就之者賔於禮當在西
階上今在東楹之東以主人席在於阼階是以賔拜於東楹東就之也
注旣致至賔意 釋曰遂賔意者賔雖不言其意欲得與主人抗獻酢
之禮今尸見致爵於主人訖即酌以酢賔是遂達賔之意二人至皆
降 注三獻至尸侑 釋曰自此盡及私人論旅酬從尸及上下無不
徧之事云三獻而禮小成者以此獻爲正後仍有舉奠加爵之等終備
乃是禮之大成故云小成也云使二人舉爵序殷勤於尸侑者飲酒之
禮酬與無筭爵乃盡歡心故以旅酬及無筭乃爲殷勤於尸侑也案郷
飲酒及郷射特牲等皆一人舉觶爲旅酬始二人舉觶爲無筭爵始今
儐尸乃以二人爲旅酬始者此儐尸別一禮與彼不同以其初時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