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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北上 注所祭至皆侍 釋曰云子姓者子之所生者案鄭注喪大記
云姓之言生也云子之所生則孫是也云小宗祭而兄弟皆來與焉者
案喪服小記云繼別爲宗繼禰者爲小宗鄭注云小宗有四或繼髙祖
或繼曽祖或繼祖或繼禰皆至五丗則遷若然繼禰者長者爲小宗親
弟等雖異宫皆來祭繼祖者從父昆弟皆來祭繼曾祖者從祖昆弟皆
來祭繼髙祖者族祖昆弟皆來祭是皆據小宗而言也云宗子祭則族
人皆侍者此鄭據書傳而言案書傳康誥云天子有事諸侯皆侍尊卑
之義注云事謂祭祀又云宗室有事族人皆侍終日大宗巳侍於賔奠
然後燕私注云謂大夫以下宗室大宗之家引禮記别子爲祖繼别
爲大宗繼禰爲小宗賔寮友助祭者若然大宗子祭一族之内皆來助
祭引之者證經子姓兄弟若據小宗有服者若據大宗兼有絶服者也
有司至北上 注士之屬吏也 釋曰云如兄弟服者如主人冠端玄
左傳云士有𨽻子弟謂此言爲屬吏而巳 席于至閾外 注爲筮人
設之也 釋曰案士冠禮云筮與席所卦者具饌于西塾乃言布席于
門中筮人執筴抽上韇兼執之北不言具饌于西塾而經但言席于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