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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𠩄以救斉也其意以為上已救斉今復伐衛救斉故進之称人
左氏无此義故為史異辞傳注楚金利正義曰考工記云呉
越之劔是也 十九年注称人至從赴 正義曰此云宋人執滕
子下云邾人執鄫子二君扵傳无不道之狀而皆称人以執是宋
公欲重其罪以罪及民告故史從而書之以示虚实釈例曰凡諸
侯无加民之𢙣而称人以執皆时之赴告欲重其罪以加民為辞
国史承之書之扵䇿而简牘之記具存夫子因示虚实故傳隨
而著其本狀以明淂失也滕子鄫子皆称人見執宋欲重二国之
罪故以不道赴或名或不名從𠩄吿之文也傳具載子魚之辞
以虐二国之君見義明非罪也杜言書名從赴者諸侯被執其罪
与不罪直以執者称人称侯为異傳例不以書名为義釋例曰
諸見執者已在罪賤之地書名与否非例𠩄加故但言執某侯也
其意言執已是罪賤書名更无可加故不復以名为義旣不以
为義而執者有名与不名知其從赴也 注曹虽至見圍
正義曰哀十二年傳曰諸侯之會侯伯致礼地主帰餼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