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013-孔穎達-春秋正義-12-05.djvu/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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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之霸其務不烦諸侯以五年再朝徃来大数更制三年一聘五

年一朝所以說诸侯也五年一朝者亦謂朝大囯耳且彼因說弔葬

非独霸主之䘮明侯诸侯相共行此礼也霸主遭時制冝非能創

制改物诸侯或従時令或奉旧此在文襄之後仍安旧制故五年

再相朝也傳言古之制以文襄巳改故也昭十三年歳聘間朝是

周之诸侯朝天子之法故釋例引之云明王之制歳聘以志業以

解朝聘之数尚書周官六年五服一朝孔傳云一朝會京師是再朝而

會周之正礼也若然大行人云侯服一歳一見甸服二歳一見男服

三歳一見采服四歳一見衛服五歳一見要服六歳一見何於服

数朝者大行人所云謂貢物而見或君自至或遣臣来除此貢物

之外别有朝會之礼沈氏以為诸侯五年再相朝及昭十三年皆

为朝牧伯之注以間朝以講礼与再朝而會是三歳之朝与六年

之朝大率言之是五年之内再相朝也但鲁非曹之伯国而沈云

朝牧伯之礼又昭十三年朝盟主之法亦无明證沈氏之言未可

從也注孟氏至孟氏正義曰公孫敖慶父之子杜以慶父与荘公異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