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013-孔穎達-春秋正義-12-05.djvu/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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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是始例發於臣之罪也此称宋人弑其君文異扵彼故重明君罪

謂与彼例為重也釈例曰郑灵宋昭文異而例同重發以同之

十七年注自閔至故也 正義曰釈例班序譜自隐至莊十四年

四十三歳衛与陳凡四會衛在陳上莊十五年尽僖十七年三十五

歳凡八會陳在衛上莊十六年幽盟之下注云斉桓始霸楚亦始

強陳侯介於二大国之間而為三恪之客故斉桓因而退之遂班

在衛上終於春秋但斉桓升陳於衛上乃在荘之中年不得以荘為

始故云自閔僖以下終扵春秋陳侯常在衛上也今此大夫會伐宋

貶之称人而陳在衛下襄二十六年澶淵之會傳称宋向戌後至退

在郑良霄之下此傳其歴序大夫之名不言公孫寜以後至被退

成三年傳曰次国之上卿當大国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彼

言大夫位有尊卑次序以之升降則公孫寜位非上卿故䧏在衛

下也検春秋上下亦有後至无傳而杜云後至者则秦小子慭是

也案彼則公孫寜未必非後至但杜弘通兩解故云非上卿耳

注西當为北蓋經誤 正義曰經言西鄙傳言北鄙服虔以为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