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013-孔穎達-春秋正義-12-05.djvu/6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与匹夫逃竄无異是以在衆为潰在君为逃以别上下之名无取

扵别国邑也賈潁以为举国曰潰一邑曰叛案左氏无此義也傳

曰陳侯如椘慶氏以陳叛此則举国不必言潰也叛者举城而属

他非民潰之謂也是解潰逃之義也僖五年首止之盟郑伯逃皈

襄七年鄬之會陳侯逃皈皆書扵經十年傳厥貉之會麇子逃皈

不書者於時楚會诸侯魯不与楚不者故不書也襄十六年溴梁

之會傳称髙厚逃皈不書於經者釈例云例之潰逃指为一国一

軍一邑君民相須为用変文以别之也郑詹見囚於斉自斉逃來

此为逸囚无下可逃春秋指事而書所謂民逃非在上之逃也而

賈氏復甲以入例亦不安也如例所言高厚之逃縦有师衆止同

逸囚之限非是逃例然郑詹書而高厚不書者郑詹为逃来向鲁

故書髙厚不别赴故不書 注王子至赴也 正義曰隐七年傳

例曰凡诸侯同盟於是称名故薨則赴以名者指謂同盟之二君

耳不言与其父盟得以名赴其子但同盟称名則兩君相知君旣

知之則囯内皆知故彼父雖卒得以名赴其子此理虽尓凡例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