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顕諸侯有昭明之徳者告誓神明所以昭明王之信義以示黜陟必
有信也計此十二年間凡八聘四朝再會一盟方嶽之下也尚書
周官曰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時巡考制度于四岳諸侯各
朝于方岳大明黜陟如彼文六年五服語侯一時朝王即此再朝
而會是也此傳之文与尚書正合杜言廵守盟于方嶽闇与彼
義符同明此是周典之舊法也而周禮之文不載此法大行
人云侯服歳壹見其貢祀物甸服二歳壹見其貢嬪物
男服三歳壹見其貢器物采服四歳壹是其貢服物衞服五𡻕壹
歳壹是其貢貨物先儒周禮者皆以
彼為六服諸侯各以服數来朝与此傳文無由淂合先逹通
儒未有解者古書亡滅不可備知然則尚書周官是成王號令
之辭尚書之言定是正法左氏復与彼合言必不虚周禮又是
明文不淂不信蓋周公成王之時即自有此二法也又周禮每歳
一見唯言貢物何必見者即是親朝各計道路短長或當遣使
貢耳先儒謂彼為朝未有明據大行人又云十有二歳王巡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