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050-魏了翁-禮記要義-10-05.djvu/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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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以方謂秋祭二也孟冬云大割祠于公社是

三也其社主用石故鄭注宗伯云社之主蓋用

 社稷並壇共門北嚮用玉無文

 社公非上公

案條牒論稷壇在社壇西俱北嚮營並壇共門

或曰在社壇北其用玉無文不可強言今禮用

兩圭有邸異義今孝經說曰社者土地之主土

地廣愽不可徧敬封五土以爲社古左氏說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