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053-魏了翁-禮記要義-10-08.djvu/7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食榖而言納財

正義曰財謂榖也故太宰云以九賦斂財賄也

注云財謂泉榖是榖爲財但米由榖岀經巳稱

米故鄭云食榖必言納財者以一日之中或粥

或飯雖作之無時不過朝夕二溢之米當須豫

納其米故云納財也

 士襲用𫀆繭斂用正服公皆不用𫀆

𫀆必有表不禪衣必有裳謂之一稱注云𫀆

衣必有以表之乃成稱也雜記曰子羔之襲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