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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Xubian053-魏了翁-禮記要義-10-08.djvu/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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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母之所爲其親諱子孫於宫中不言妻之所

爲其親諱夫於其側亦不言也孝子聞名心瞿

凡不言人諱者亦爲其相感動也子與父同諱

則子可盡曾祖之親也從祖昆弟在其中於父

輕不爲諱與母妻之親同名重則諱之

大功小功之末冠嫁取謂卒哭後

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

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婦已雖小功旣卒哭

可以冠取妻下殤之小功則不可注云此皆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