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055-魏了翁-禮記要義-10-10.djvu/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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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之節要中之帶以葛代麻帶又差小於前以

五分去一唯有四分見在三重謂作四股糾之

積而相重四股則三重未受服之前麻帶爲兩

股相合也此直云葛帶三重則首絰雖葛不三

重也猶兩股糾之也 期而小祥練冠縓縁者

父没爲母與父同也至小祥又以卒哭後冠受

其衰而用練易其冠也又練爲中衣以縓爲領

縁也 又期而大祥素縞麻衣者謂二十五月

大祥祭此日除脫則首服素冠以縞紕之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