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055-魏了翁-禮記要義-10-10.djvu/16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十六  前六   且從先儒之論     論作義


   十四  三   後一   天子十八        天作太


       六   前一   今桴思也        桴作浮


   十五  三   後八   布總箭笄衰三年   笄下有髽字


       四   後三   期以下無麻也     麻下有布字


       五   後三   主人括髮        括作髺


       六   前六    皆以易葛易之     無上易字


       十四  前六    旣三年而未葬     無而字


       十八  前八   使之祭同其財計   祭下有祀字


       十九 後八   六出居廬        無六字


   十七  五    後一    故云軌與軹      軌作軓


       六   前八   則上尊也        上作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