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055-魏了翁-禮記要義-10-10.djvu/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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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而大咎衞君上

卿四月夏之二月爲災者以其甲辰之日甲爲

木辰爲土木當克土今日食土反克木故爲災

也昭二十一年秋七月壬午朔而日食壬爲水

午爲火水應克火而日食火反克水不爲災者

以秋七月夏之五月是 午之時得有克壬之

理故不得爲災杜預以爲假日食之異以戒懼

人君其言(⿱艹石)(⿱艹石)不信不可定以爲驗也

禮記要義卷第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