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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有三年之䘮天王於義不當使之主有不戴天之讎莊公於
義不可爲之主築之於外之爲冝不辭而弗主之爲正也是以
君子貴端本焉或曰天王有命固不可辭使單伯逆于京師上得
尊周之義爲之築館干外下未失居䘮之禮奚爲不可曰以常禮
言之可也今莊公有父之讎方居苫塊此禮之大變也而爲之主
婚是廢人倫滅天理矣春秋於此事一書再書又再書者其義以
復讎爲重示天下後丗臣子不可忘君親之意故雖築館于外不
以爲得禮而特書之也
冬十月乙亥陳侯林卒王使榮叔來錫公命
啖助曰不稱天王寵篡弑以瀆三綱也春秋書王必稱天所履者
天位也所行者天道也所賞者天命也所刑者天討也今公弑
君篡國而王不能誅反追命之無天甚矣無王王無天其失非
小惡也與葬成風引爲夫人使妾並嫡無以異故其文一施之范
寗乃以出居于鄭來聘求車三事爲證而謂非義之所存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