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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Xubian057-胡安國-春秋胡氏傳-4-2.djvu/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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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公冠于敗績之上與沙隨之不得見平丘之不與盟爲比以示

榮矣惟不以復讎戰也是故諱公以重貶其忘親釋怨之罪其義

深切著明矣

九月齊人取子糾殺之

取者不義之詞前書納糾不稱子者明不當立也此書殺糾復稱

子者明不當殺也或奪或予於義各安春秋精意也仁人之於兄

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親愛之而巳糾雖爭立越在他國置而勿

問可也必請于魯殺之然後快于心其不仁亦甚矣後丗以傳讓

爲名而取國者必殺其主以爲一人心防後患意與此同流毒豈

不逺哉故孟子曰五伯三王之罪人也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

冬浚洙

固國以保民爲本輕用民力妄興大作邦本一揺雖有長江巨川

限帶封域洞庭彭蠡河漢之險猶不足慿而况洙乎書浚洙見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