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077-闕名-附釋文互註禮部韻略-3-3.djvu/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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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進士經義詩賦論䇿四場通定去留髙

  下内不兼詩賦專治經義進士旣五經終

  場人數不等自合以十分爲率均取若有

  有餘不足聽通融相補各不得過三分内

  一經人數雖少亦取一名如無合格者即

  聽闕之本部今欲依國子監條具到事理

  施行伏𠋫指揮又送到太常博士兼權國

  子監丞黄積厚劄子竊見所定將來科舉

  於習詩賦人兼治一經項内廢去禮記若

  元習禮記人改習詩賦則是創習詩賦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