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077-闕名-附釋文互註禮部韻略-3-3.djvu/15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如將來過省赴殿試即乞降甲施行外仍

  乞今後詩賦如押受釐字即不得更押禧

  字本部今看詳欲依國子監所申事理施

  行更合取自朝廷指揮伏候指揮國子監

  供到狀契勘今後詩賦如押受釐字即不

  得更押禧字如押允釐百工王釐爾成之

  釐即合更押受釐字若已押祠官祝釐上

  方受釐即不得更押禧字申聞事正月十

  九日奉

  聖旨依禮部所申并國子監供到狀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