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077-闕名-附釋文互註禮部韻略-3-3.djvu/17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源委揭榜之後詞訴紛然考官柳蓍強辨

  以爲不係引出處止是泛用及差官定奪

  敎官顧椲以爲此乃考官之見無所與决

  遂申省部亦蒙行下本監當時看詳乃謂

  禮部韻注止稱周官宰夫牢禮委積不曽

  引禮記源委字不爲失韻免行駮放去訖

  今來成都府所申與廣西向來事體一同

  十能等切照廣西考官之強辨與本監前

  此之指定實有未盡事理且賦押韻須有

  來處六經它處並無源委兩字連附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