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078-吳兢-貞覌政要-1-1.djvu/582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徳禮也盖政者為治之具刑者輔治之法徳禮者出治之本而徳又禮之本也後世之為治者

  徳禮有愧教化不先非惟徳禮不䏻使民有耻且格而政刑亦不䏻使民免而無耻矣甚而至

  於罪麗于十惡尚忍言之㦲然完厥本原則承流宣化坐罪宜也而遂至於逓相掩蔽罪人斯

  失反以長姦容慝遂使麗于十惡者乃得全身於覆載之間而可乎㢤太宗不坐刺史但令明

  加糾察以正其罪盖深有以知其弊而不得不然也司牧民者其亦於徳禮政刑而知本末先

  

貞觀十六年太宗謂大理卿孫伏伽貝州人武徳初上言三事帝曰

可謂誼臣矣貞觀中拜御史累遷大理卿曰夫作甲者夫音欲其堅恐人

之傷作箭者欲其銳恐人不傷何則各有司存利在

稱職故也稱去朕常問法官刑罰輕重毎稱法網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