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084-劉安世-元城先生盡言集-4-3.djvu/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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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以不見得左右司條到例冊雖據元條

  以熈寧後來升名之法指爲過當巳令裁

  損而司勲尚以時惲升四名蘇安静等各

  减年磨勘即是推恩已優與元𥘉申請之

  意有不所合然而未至太甚臣是以止乞

  薄責

 一檢准元祐元年十月十三日敕節文檢㑹

 熈寧十年十月九日中書劄子應功過係兩

 事已上不得併入髙等各隨事髙下分爲功

 過㸔詳上條所以約束不得併用者爲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