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317-楊時-龜山先生語錄-1-1.djvu/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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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論荆公法云青苗免役亦是法然非藏於民

 之道如青苗取息雖不多然嵗散萬緡則奪

民二千緡入官旣入官則民間不復可得矣

免役法取民間錢雇人役於官其得此錢用

者蓋皆州縣市井之人不及郷民郷民惟知

輸而巳而不得用故今郷民多乏於財也青

苗二分之息可謂輕矣而不見有利於百姓

何也今民間舉債其息少者亦湏五七分多

者或倍而亦不覺其爲害曰惟其利輕且官

中易得人徒知目前之利而不顧後患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