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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Xubian334-洪邁-容齋隨筆-12-06.djvu/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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雉經于室文紀坐謫石州司馬此又可怪也

    髙鍇取士

髙鍇爲禮部侍郎知貢舉閱三歳頗得才實始歳取四

十人才益少詔減十人猶不能滿此新唐書所載也案

登科記開成元年中書門下奏進士元額二十五人請

加至四十人奉勑依奏是年及二年三年鍇在禮部每

舉所放各四十人至四年始令每年放三十人爲定則

唐書所云誤矣摭言載鍇第一牓裴思謙以仇士良關

節取狀頭鍇庭譴之思謙回顧厲聲曰明年打脊取牀

頭第二年鍇知舉誡門下不得受書題思謙自携士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