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338-洪邁-容齋隨筆-12-10.djvu/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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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主升知州軍謂之常調知州軍有績効或有舉薦名

實相副者特擢升轉運使副判官或提㸃刑獄府推判

官謂之出常調轉運使有路分輕重逺近之差河北陜

西河東三路爲重路歳滿多任三司使副或發運使發

運任滿亦充三司副使成都路次三路京東西淮南又

其次江東西荆湖兩浙又次之二廣福建梓利䕫路爲

逺小巳上三等路分轉運任滿或就移近上次等路分

或歸任省府判官漸次擢充三路重任内提㸃刑獄則

不拘路分輕重除授潞公所奏乃是治平以前常行今

一切蕩然矣京朝官未嘗肯兩任親民才爲通判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