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339-洪邁-容齋隨筆-12-11.djvu/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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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許獄歳再周矣論其罪棄市者五十四流(⿱艹石)徒三百十有四杖百八十六皆得其情無

有𡨚隱不伸非才也其孰能其考可書中舞陽尉者曰舞陽大約地廣它盗往往囊槖於

其閒居一歳爲竊與強者凡十一前件官捕得之其亡者一而巳矣非才焉固不能可書

中法曹劉昭遠者曰法者禮之防也其用之以當人情爲得刻者爲之則拘而少恩前件

官以通經舉進士始⿰扌⿱彐𧰨 -- 掾於此(⿱艹石)老於爲法者毎抱具獄必傳之經義然後處故無一不當

其情其考可書中它皆𩔖此不知其制廢於何時今但付之士案吏据定式書於印紙比

者又令郡守定縣令臧否高下人亦不知所從出(⿱艹石)使稍復舊貫似爲得冝雖未必人人

盡公得實然思過半矣    小官受俸

沈存中筆談書國𥘉時州縣之小官俸入至薄故有五貫九百六十奉省錢且作足錢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