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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Xubian342-沈括-夢溪筆談-4-2.djvu/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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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榷貨務五年始禁私賣茶從不應爲情

  理重太平興國二年刪定禁法條貫始立

  等科罪淳化二年令商賈就園户買茶公

  於官場 --(『昜』上『旦』之『日』與『一』相連)貼射始行貼射法淳化四年初行

  交引罷貼射法西北入粟給交引自通利

  軍始是歳罷諸處榷貨務尋復依舊至咸

  平元年茶利錢以一百三十九萬二千一

  百一十九貫三百一十九爲額至嘉祐三

  年凢六十一年用此額官本雜費皆在内

  中間時有増𧇊歳入不常咸平五年三司

  使王嗣宗始立三分法以十分茶價四分

  給香藥三分犀象三分茶引六年又改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