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342-沈括-夢溪筆談-4-2.djvu/115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茶淨利賣茶嘉祐二年收十六萬四百三十一貫五百二十七除元本及雜

  費外得淨利十萬六千九百五十七貫六百八十五客茶交引錢嘉祐三年除元本

  及雜費外得淨利五十四萬二千一百一十一貫五百二十四四十四萬

  五千二十四貫六百七十茶稅錢最中嘉祐元年

  所收數除川茶錢在外通商後來取一年最中數計

  一百一十七萬五千一百四貫九百一十

  九錢内三十六萬九千七十二貫四百七

  十一錢茶租嘉祐四年通啇立定茶交引錢六十八萬四千三百二十

  一貫三百八十後累經减放治平二年最中分𭣣上数八十萬六千

  三十二貫六百四十八錢茶稅最中治平三年除川

  茶稅錢外㑹此數

本朝茶法乾德二年始詔在京建州漢蘄口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