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396-程俱-北山小集-10-07.djvu/15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也夫以張守珪之斬可突于亦可謂雋偉

     之功矣故唐明皇欲以宰輔之秩命之而

     九齡以爲不可者蓋近則欲適當其功逺

     則求可繼於後也茍有能平東北二虜者

     則宰輔之上無官以賞其功矣故不可不

     也豈唯爵賞爲然而刑罰亦如是也漢

     文帝時有盗髙廟玉環者文帝欲族誅之

     而廷尉張釋之奏當弃市而已以謂有如

     盗發長陵則將何以罪之此可謂知治體

     者矣使人主每於賞罰之際以是思之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