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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Xubian398-程俱-北山小集-10-09.djvu/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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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當杖則爲廢終身今戸出一夫是即差耳安用問

 所從來不廢尉職可矣使者更歎賞縣有楊倜父子

 持吏短長横一邑會公行令事倜有所訴不直公命

 驅出籍其積犯若干條上府請置法按捕甚急倜走

 死延平其子訖公去不敢歸爲人害哲宗登極恩遷

 右班殿直爲温州海内莆門廵檢遷右侍禁砦當海

 道商販所往來至則發賂砦卒以爲常卒分財不平

 相告言辭及公事駭聞部使者即具奏請傳重比既

 驗治無實狀坐前旨廢公詣闕請置獄辨治㑹吕觀

 文帥鄜延知公之能又聞獄事曲折取以爲第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