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 Xubian425-洪咨夔-平齋文集-10-05.djvu/2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其奉行不䖍則有常刑故廉問不如吾詔者以重

論敢有議詔不如詔者皆腰斬詐詔者當棄市格

詔者亦當棄市矯制者腰斬誤宣詔者應罰金令

下腹誹者論死誹謗聖制者當族謂詔書不可用

者丞相御史劾之無承用詔書意者御史奏之而

奉詔不謹者皆坐以不敬丞相𬒳䇿書則歩出司

農發詔書則鳴皷其嚴如此當時猶不能盡然始

而奉詔不勤終而遏絶詔命始而撟䖍終而擅詔

以至詐下詔書詐作詔板僞作璽書假爲䇿自書

詔以授廉級陵夷紀綱板蕩而國命之柄移大抵

外戚宦官之禍闔闥稱制實肧胎之有天下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