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429-洪咨夔-平齋文集-10-09.djvu/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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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聞噬嗑利用獄𥘉上爲受刑之人人之性本

 善情動欲生遂䧟於惡聖人憫之故設爲刑罰

 以懲惡而挽之於善然善惡觀其所積欲惡之

 不積當於其始而禁之趾在下爲行之始加校

 於屨而趾滅焉彼雖欲行而不可得則不進於

 惡可以免咎矣校足械也滅没也校深大至於

 没其足也或謂滅趾爲刖刑刖則施踊何取乎

 屨有屨加校非斷趾明矣唐虞𦘕𧰼而民不犯

 特赭衣菲屨之𩔖肉刑未嘗用也蓋小懲而大

 誡故能免麗於刑小不懲則惡積罪大聖人豈

 得而私宥哉其在人心一念有不善貴乎早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