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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tate Council Gazette - 1991 - Issue 02.pdf/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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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关系和结构的协调。根据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和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改进计划管理的形式和方法,坚持并改进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制度。合理调整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逐步做到主要运用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对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和调节,增强计划决策和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改革按生产能力和投资限额划分项目审批权的办法。严格控制投资总规模,加强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关系全局的重大建设项目继续实行相对集中管理;一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在国家规定的投资总规模范围内,可由投资主体自行决策。为了保证重点建设有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建立煤、油、电、运专项开发基金,并努力开辟运用经济办法吸引和筹集社会资金的新途径;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地方、部门、企业办能源、办交通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行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制度,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

(58)改革工资制度。重点要解决五个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工资总量调控机制和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使工资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基础上,有计划按比例增长。二是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建立起全面反映职工劳动质量和数量的工资制度。在企业,继续完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逐步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制为主要形式的内部分配制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逐步建立符合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三是调整工资收入结构,限制和减少实物分配。结合价格、住房和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把一部分福利性补贴逐步纳入工资。四是改变奖金、津贴发放和工资外收入的混乱现象,加强工资管理,逐步实行国家宏观调控、分级分类管理、企业自主分配的体制。五是通过推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严格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等措施,缓解社会分配不公。

(59)加强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的建设。

——逐步建立以国家计划为主要依据的经济、行政、法律手段综合配套的宏观调控体系和制度,特别要健全间接调控机制,更好地运用价格、税率、利率、汇率等手段调节经济的运行。为此,必须进一步理顺计划、财政、银行以及其他经济部门的关系,发挥计划部门进行综合平衡、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综合协调经济杠杆的作用,使计划、财政、银行之间合理分工、紧密配合、协调动作。加强和改进审计、统计、物价、税务、信息、计量、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工作,特别要适应改革开放以后的新情况,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