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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

Nations Unies — Recueil des Traité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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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217. Chinese text — Texte chinois



中法關於中國駐越北軍隊由法國軍隊接防之換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二月二十八日簽訂生

(甲)

法大使致王部長照會

逕啓者本大使謹向
貴部長證實法國司令業已準備擔負管理日本戰俘維持越南聯邦領土北緯十六度以北秩序與安寧並保護中國人民之完全責任爲此之故並提議對中國軍隊由法國軍隊接防一節應按下列基礎辦理

駐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之中國軍隊交防於三月一日至十五日期間開始至遲應於三月三十一日完畢中法參謀於現在重慶舉行會商之範圍內得同意決定此項實行交防之方式

中國部隊須取海道撤回而不能在交防後登輪者可在附近登輪口岸之停留區域內集中在物質條件許可之狀態下儘速撤退此項區域將由地方中法司令商定之至中國部隊由其他方法撤回者其如何移動亦由地方中法司令商定之相應照請
貴部長查照見復爲荷

本大使順向
貴部長重表敬意此致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外交部長王紀杰博士閣下

一九四六年二月二十八

梅理靄(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