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梗和議,己必及禍,故力謀殺之。遂諷張俊、羅汝楫、萬俟等,矯詔殺飛於大理寺獄。檜居相位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倡和誤國,一時忠臣良將誅鋤略盡。臨終猶興大獄,誣趙汾、張浚、胡寅、胡銓等五十三人謀逆。獄成,而繪病亟,不能書,獲釋。檜無子,取妻兄王煥孽子養之。南省擢為進士第一,檜以為嫌,以陳誠之為首,以其策專主和議雲。後孫塤修撰實錄院,祖、父、孫三世同領史職,前此未之有也。

宋孝宗立,以辛次膺同知樞密院事。初,次膺力諫和議,為秦檜所怒,流落二十年。及帝召為中丞,若成閔之貪饕,湯思退之朋比,葉義問之奸罔,皆為其一時論罷。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