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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法為則

胡瑗嘗為湖州學官,言行而身化之,使誠明者達,昏愚者厲,而頑傲者革。其為法嚴而信,為道久而尊。自景□、明道以來,學者有師,惟瑗與孫復、石介三人。慶歷四年,建太學於京師,有司請下湖州取瑗教學之法以為則,召為諸生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