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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Ye Hang Chuan part 7.djvu/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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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為閑田。

除肉刑

漢太倉令淳於意,無子,有五女。罪當刑,罵曰:「生女不生男,緩急無可使!」其幼女緹縈上書,言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贖。願沒入為官奴,以贖父罪。文帝憐之,並除肉刑。

後五刑

肉刑既除,後以笞、杖、徒、流、死為五刑。

髡鉗

髡,削發也。鉗,以鐵束頭也。鉗,《陳鹹傳》謂私解脫。鉗,鉗在首,在足,皆以鐵為之也。

胥靡

胥,相也;靡,隨也;聯系之,使相隨而服役也。猶今之役囚徒,以鐵索聯綴之耳。

棄市

漢景帝改磔曰棄市,勿復磔。磔謂張其屍也,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