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ZHSY000673 太清風露經 一冊 無住眞人撰 蒙古太宗九年至乃馬真後三年宋德方等刻道藏本.pdf/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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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行於天,穀生於地。動物植物,本非同類。從其類者生,逆其性者刑。朝亦辛與酸,暮亦辛與酸,百邪攻正,真焉得久。芳蘭肥葷害神氣,形性俱憔悴,神氣既已散,子身於何判?親其天者身報天,存其神者神報人。用之唯儉作唯勤,髓竭自為墳下塵。積功成煉非自然。非自然,非因,非緣,非鬼神。

誡章第十一

一切萬物皆常住,非理毀用為侵損。脩習正性福自生,慢法輕教虧真本。

洗滌章第十二

既絕世間粮,須洗至真腸。啖服人間藥,玄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