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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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26在话题““令”命名问题”中的最新留言:2个月前
“令”命名问题
[编辑]各时期国务院和各部委对“令”在公报上的名称不尽相同,个人认为还是保持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xxx令第x号的俗成命名方式,不然太过凌乱,各时期对“令”也有不同称呼,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xxx令(第x号)、中华人民共和国xxx第x号令、第x号xxx令、中华人民共和国xxx令(第某号)……,私以为此类名称为“被重定向的”名称比较好。—— Zzhtju(留言) 2024年9月23日 (一) 14:49 (UTC)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系列作品在维基文库上的命名问题
[编辑]- 我认为讨论应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而其他“令”的命名与此无关。国务院公报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的命名保持了一致性,并未出现“凌乱”的情况。
- 在国务院公报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被明确用作文档的主标题,这种命名方式显然是经过审慎考虑的,保持了文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号)”清晰地指示了文档的发文机关和发布顺序。之前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14号)”放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号”下面,明显忽略了平行的发文机关,这种做法是不合适的。
- 随着未来更多国务院公报的内容出现在维基文库,使用国务院公报中目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x号)”作为标题,可以有效减少未来创建与重定向的工作量。
- 感谢您提出的观点,并欢迎进一步的讨论,以完善对这一命名问题的理解和处理。--Zy26(留言) 2024年9月25日 (三) 07:0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