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海关总署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关于《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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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信息 | |
版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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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9-11/04/content_5448385.htm |
贡献者 | User:Njzjz |
完成度 | |
备注 | 自国务院网站半自动导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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