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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印度1957年版权法第52条(1)款(q)项规定,使用以下特定印度政府公文不属于侵犯著作权。

  • 除法律以外於公报出版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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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何经立法机关审阅的政府委员会报告,除非政府禁止再出版有关报告内容
  • 任何司法机关及法院的判决或命令,除非有关司法机关及法院禁止再出版有关报告内容

另外,2007年12月12日印度最高法院於Eastern Book Company & Ors vs D.B. Modak & Anr一案的判决中,认定以上内容处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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