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大庸市更名为张家界市的批复
外观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大庸市更名为张家界市的批复 国函〔1994〕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4年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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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大庸市更名为张家界市的请示》(湘政〔1993〕14号)收悉。国务院同意大庸市更名为张家界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四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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