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大庸市更名为张家界市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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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大庸市更名为张家界市的批复
国函〔1994〕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4年4月4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4年/第9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1994年第9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大庸市更名为张家界市的请示》(湘政〔1993〕14号)收悉。国务院同意大庸市更名为张家界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四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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