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贵阳市和安顺地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外观
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贵阳市和安顺地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国函〔1995〕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5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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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贵阳市实行市管县体制的请示》(黔府呈〔1994〕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安顺地区的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划归贵阳市管辖,安顺地区的清镇市由省直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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