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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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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9〕53号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新建鄂州民用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鄂发改交通〔2018〕428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完善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适应航空货运发展需求,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同意新建鄂州民用机场。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期工程飞行区跑道滑行道系统按满足2030年旅客吞吐量15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330万吨的目标设计,航站区、转运中心等设施按满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1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45万吨的目标设计,飞行区等级指标4E。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机场工程:建设东、西2条远距平行跑道及滑行道系统,跑道长3600米、宽45米,跑道间距1900米,主降方向均设置Ⅱ类精密进近系统,次降方向均设置I类精密进近系统,建设1.5万平方米的航站楼,2.4万平方米的货运用房,124个机位的站坪,配套建设空管、消防救援、供电、供水等设施。

  (二)转运中心及顺丰航空公司基地工程:转运中心工程,建设67.8万平方米的分拣中心以及分拣转运系统设备等,建设4.1万平方米的海关、安检、顺丰公司办公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设备用房。顺丰航空公司基地工程,建设15.5万平方米的机务维修设施,3.1万平方米的地面及勤务设施,19.8万平方米的综合保障用房等。

  (三)供油工程:建设4万立方米的机场油库,1个5000吨级的码头泊位,以及航空加油站、输油管线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320.63亿元,由机场工程、转运中心及顺丰航空公司基地工程、供油工程三部分组成,各部分出资如下:

  (一)机场工程投资158.57亿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约79.29亿元,其中: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8.2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16.4亿元。其余资本金54.69亿元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深圳市农银空港投资有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49:5:46的比例出资,分别为26.8亿元、2.73亿元和25.16亿元。湖北省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深圳市农银空港投资有限公司安排自有资金,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排自有资金承担。资本金以外资金由三方成立的机场合资公司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二)转运中心工程投资115.29亿元,顺丰航空公司基地工程投资37.52亿元,共计152.81亿元,均由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筹措。

  (三)供油工程投资9.25亿元,由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筹措。

  四、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作为机场工程项目法人,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转运中心及顺丰航空公司基地工程项目法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供油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各自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除转运中心及顺丰航空公司基地工程为自行招标以外,其他工程均为委托招标。

  六、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会同军民航相关单位,深入研究、优化地区空域结构,加快推进军民航武汉管制区和航路网调整工作,优化本场进离场程序。

  (二)积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报批工作,结合本机场运行特点,统筹研究飞机运行模式与噪声影响控制等工作。

  (三)进一步优化机场总平面布置,严格控制项目用地规模,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文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方案及林地恢复措施,切实做好移民安置工作。

  (四)根据机场周边综合交通规划,进一步优化机场地面交通集疏运建设方案;抓紧落实场外配套工程的建设方案和资金来源,确保与机场工程同步建成投入使用。

  (五)将机场总体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严格控制机场周边用地的规划与建设,做好机场净空条件与电磁环境的保护,确保机场的安全运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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