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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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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部五十一 太平御覽
卷四百一十一.人事部五十二
人事部五十三 

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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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經左契》曰:玄氣混沌,孝在其中。天子孝,天龍負圖,地龜出書,大孽消滅,雲景出游。

《孝經援神契》曰:庶人孝則木澤茂,浮珍舒恪草,秀水出神魚。此庶人謂有德不仕,若曾子之孝,千里感母,能使其域致珍也。

《東觀漢記》曰:明帝,光武弟四子,陰后所生。即祚,長思遠慕,至逾年,乃率諸王侯公主、外戚、郡國計吏上陵,如會殿前禮。正月,上謁原陵,夢先帝太后如平生,親率百官上陵,其日降甘露,積于樹,百官取以薦。會畢,上伏御床視太后鏡奩中物,感慟悲涕,令易脂澤妝具。左右皆泣,莫能仰視。

又曰:姜詩,字士游,廣漢雒人。遭值年荒,與婦傭作養母。賊經其里,束兵安步,云「不可驚孝子」。母好飲江水,兒常取水溺死。夫婦痛,恐母知,詐雲行學,歲作衣投于江中,俄而涌泉,出于舍側,味如江水,井旦出鯉魚一雙。

謝承《後漢書》曰:方儲,字聖明,丹陽歙人。幼喪父,事母。母終,自負土成墳,種奇樹千株,白兔游其下。

《魏略》曰:程堅,字謀角,南陽人。居貧,以磨鏡給養。母喪,哀號。櫪下有馬,每聞堅哭輒泪出,暫輟芻草。

《晋書》曰:王祥,性至孝。繼母朱氏不慈,猶令除掃牛下,祥愈恭謹。父母有疾,衣冠不解。母令守奈實,每風雨至,抱樹而立。母又思黃雀炙,忽有十數黃雀飛入幕,以供母食。又母冬月欲食生魚,祥脫衣剖冰求之,冰忽自解,雙鯉躍出,鄉里以爲孝感所致。

又曰:吳隱之,字處默。年十歲,丁父憂,每號哭,行人爲流涕。家貧,無人鳴鼓,每至號哭之時,有雙鶴警叫,及祥練之夕,復有群雁俱集。時人咸以孝感所致。

《晋中興書》曰:何琦,字萬倫。遭母憂,停柩在殯,爲鄰火所逼,烟焰已交,家乏僮役,計無從出,乃匍匐棺所號哭而已。俄而風止火息,堂屋一間乃免。

又曰:烏程吳達往經饑饉,父母兄嫂及群從小幼之親,十有三人。達病篤。鄰里咸葦裹衣而埋之,親屬皆盡,存者惟達夫婦而已。家徒四壁,晝則傭賃,夜還燒磚伐木。夜在山中屢遇虎,虎下道避之。夫妻勤苦,期年中成七墓十二棺,鄰里嘉上其志義,葬日悉出助之。太守張崇之義其志行,加羔雁之禮,命補功曹吏。達以門寒,固辭不就。

蕭子顯《齊書》曰:永興王氏女,年五歲得毒病,兩目皆盲。性至孝。年三十父死,臨尸一叫,眼皆血出,小妹娥舐其血,左目即開。時人稱爲孝感。

崔鴻《十六國春秋·前趙錄》曰:劉殷七歲喪父,哀毀過禮。曾祖母王氏,盛冬思堇。殷年九歲,乃于澤中慟哭,收泪視地,見有堇生焉,得斛餘而歸。食而不减,至堇生乃盡。其夜夢人謂殷曰:「西籬下有粟。」寤而掘之,得粟十五鍾焉。銘曰:「七年粟百石以賜孝子劉殷。」自是食之,七年乃盡。

又曰:王延,字延玄,西河人也。九歲喪母,後母卜氏遇之無道,延供事彌謹。卜恒取蒲穰及敗麻頭與延貯衣,其姑聞而問之,延知不言。卜盛冬敕延云:思生魚。延求魚不獲,卜杖之流血。延尋汾叩淩而哭,得生魚一隻,長五尺。卜食之,積日不盡,爾乃心寤,撫延如親子。

《秦記》曰:苻健皇始玄年,晋梁州刺史司馬勛入秦州,獲尚書趙琨,煞而弃其尸。琨子煥求父尸不得,乃悲號不已。俄有群鳥悲鳴,從山而來,來而復反,尋鳥向山而得父尸。

《南史》曰:潘綜,吳興烏程人也。孫恩之亂,妖黨攻破村邑,綜與父驃共走避賊。驃年老行遲,賊轉逼,驃語:「我不能去,汝走可脫,幸勿俱死。」璽因之坐地。綜迎賊叩頭曰:「父年老,乞賜生命。」賊至,驃亦請賊曰:「兒年少,自能走,今爲孝子不去。老子不惜死,乞活此兒。」賊因斫驃。綜抱父于腹下,賊斫綜頭面,凡四創。綜當時悶絕。又一賊從傍來,相謂曰:「卿欲舉大事。此兒以死救父,爾何可煞?煞孝子不祥。」賊乃止,父子乃得免。

《齊書》曰:匡昕,字令先,廬陵人。有至性,隱金華山,服食不與俗人交。母病亡,已經七月,昕奔還號叫,母即蘇,皆謂孝感所致。

《齊春秋》曰:宗玄卿,字希苻。早孤,爲祖母所養。祖母病,玄卿在遠輒心痛,大病則大痛,小病則小痛,如此常也。

又曰:焦華,父遺,曾病甚,冬中思瓜。華忽夢人謂之曰:「聞爾父思瓜,故送助養。」呼從者進之,華跪受。寤而瓜在手,香非常也。父食之而病愈。

又曰:劉靈哲,字文明。母病,祈禱至多,忽夢一人以藥與之曰:「煮服之即饞攏」驚寤,于枕間得所夢之藥,似竹根,服之立饞攏餘根于齋前種,葉似𦽏茈,莫有識者。

又曰:蕭睿明,字景懠。在計切。母病風積年,晝夜祈禱。時寒,睿明下泪爲冰,筋額上叩血出,亦冰不流。忽有一人以小石函授之,曰:「此能治丈夫百病。」睿明受之,忽不見人,以函奉母,惟有三寸絹丹,書爲「日月」字。母即平愈。

又曰:解叔謙,字楚梁。母有疾,于夜庭中祈祠,聞空中云:「此疾無他,得丁公藤爲酒便饞攏」即詣醫及《本草》,皆無識者。乃求訪至宜都,遙睹山中一老翁伐木,問其所用,答曰:「此丁公藤,治風尤驗。」叔謙伏地流涕,具款求意。此公與之四段,幷示漬酒法。叔謙拜領受之。復視翁,不見。依法爲酒,母疾頓愈。

《梁書》曰:陸襄,字師伯。常卒心痛,醫方須三斗粟漿。時屬凝冬,日又暮矣,求乞無所,忽有老人詣門貨漿,量如方斛。始欲酬直,無何失之。時以襄孝感致焉。

又曰:臧盾有孝性,隨父宿直廷尉。母劉氏在宅暴亡,盾左手中指痛,不得寢。及曉,宅信果報凶問,其感通如此。

又曰:甄恬,字彥約。數歲喪父,哀戚有若成人。年八歲,問其母,恨不識父,悲泣累日。忽雲有見形狀,即其父也。及母亡,廬于墓,有鳥玄黃色,集于廬樹。恬哭即鳴,止則無聲。

《陳書》曰:吳明徹幼孤,性至孝。年十四,感墳塋未修,家貧無以取給,乃勤力耕種。時天下亢旱,苗稼焦枯。明徹哀憤,每之田中號哭,仰天自訴。居數日,有田還者云:「苗已更生。」明徹疑其欺己,及往如言。秋而大獲,足充葬用。

《三國典略》曰:柳遐,母嘗乳間發疽,醫云須人吮膿,遐應聲即吮,旬日遂瘳。咸以爲孝感所致。

《後魏書》曰:王崇,字乾邕,陽夏雍丘人也。母亡,扶而後起,鬢髮墮落。未及遷葬,權殯宅西。崇廬于殯所,晝夜哭泣,鳩鴿群至。有一小鳥,素質黑眸,形大于雀,栖于崇廬,朝夕不去。母喪始闋,復丁父憂,哀毀過禮。是年,陽夏風雹,所經之處,禽獸暴死,草木摧折。至崇田畔,風雹便止,禾麥十頃,無所損落,及過崇地,風雹如初。咸稱至行所感。

又曰:吳悉達,河東聞喜人。父母爲人所殺,四時號慕,悲感鄉鄰。及長報仇,避地永安。後欲改葬,歲月淹久,亡失墳墓,連年于聞喜舊鄉推尋弗獲,號哭之聲,晝夜不止。周游巡曆,叫訴神。忽于悉達足下地陷,得父銘記。因遷葬曾祖以下三世九喪。

《後周書》云:張玄,字孝始,芮城人。年十六,祖喪明三年,玄居常憂泣。遂請七僧,燃七燈,七日七夜,轉《藥師經》行道。言曰:「玄爲孫不孝,使祖喪明。今日燃燈光普施法界,願祖目見明,玄求代暗。」如此七日。其夜,夢見一老翁以金鞞療其祖目,謂玄曰:「勿憂悲也,三日之後,祖目必饞攏」如期果明。

《唐書》曰:豫州人許坦,年十歲餘,父入山采藥。父爲猛獸所噬,即號叫,以杖擊之,獸遂奔走,父以得全。太宗聞而謂侍臣曰:「坦雖幼童,遂能致命救親,至孝自衷,深可嘉尚。」授文林郎,賜物五十段。

又曰:博州梁文貞,虢州閿鄉人。少從征役,比回父母皆卒。文貞恨不獲終養,乃穿壙爲門,磴道出入,晨夕灑掃其中。結廬墓側,未嘗暫息。自是不言三十年,家人有所問,但畫字以對。其後山水沖斷驛路,更于原上開道,經文貞墓前。由是行旅見之,遠近莫不欽嘆。有甘露降塋前樹,白兔馴擾。開玄初,縣令崔季友刊石以紀之。十四年,刺史許景先奏:「文貞孝行特絕,泣血廬墓三十餘年,請宣付史官。」

又曰:安金藏,神龍初喪母,葬于都南闕口之北,廬于墓側,躬造石墳石塔,晝夜不息。原上舊無水,忽有涌泉自出。又有李樹盛冬花開,犬鹿相狎。

蕭廣濟《孝子傳》曰:杜孝,巴郡人也。少失父,與母居,至孝。充役在成都,母喜食生魚,孝于蜀截大竹筒盛魚二頭,塞之以草。祝曰:「我母必得此。」因投中流。婦出渚乃見筒橫來觸岸,異而取視,有二魚。含笑曰:「必我婿所寄。」熟而進之,聞者嘆駭。

又曰:邢渠失母,與父仲居,性至孝。貧無子,傭以給父。父老齒落,不能食,渠常自哺之,專專然代其喘息。仲遂康休,齒落更生,百餘歲乃卒也。

又曰:隗通,字君相。母好飲江水,常乘舟楫置之,深浚艱辛,忽有橫石特起,直趨江脊。後取水,無復勞劇。

又曰:辛繕,字幼文。母喪,精廬旁有大鳥,頭高五尺,鶏首燕頷,魚尾蛇頸,備五色而青,栖于門樹。

又曰:文讓養母至孝。及喪,不用僮僕之力,兄弟二人營築其墳,暫歸取糧,群鳥數千銜壤,俄而成墳。

《小說》曰:宋宜都王鏗,三歲喪母。及有識,問母所在,左右告以早亡,便思慕蔬食,祈請幽冥求一夢見。至六歲,夢見一婦人,謂之曰:「我是汝之母。」鏗悲泣。旦說之,容貌衣服事事如平生也。

《世說》曰:鄭子産善事母。奉命聘晋,道中心痛,遣人還家,起居問母。母曰:「吾忽心體不調,憶想汝耳,更無他也。」

祖台《志怪》曰:吳中書郎盛仲至孝。母王氏失明,仲暫行,敕婢食母。婢乃取蠐螬蒸食之,母甚以爲美,不知是何物。兒還,母曰:「汝行後,婢進吾食甚甘,然非魚肉。汝試問之。」既而問婢,婢服曰:「實是螬蠐。」仲抱母慟哭,母目霍然立開。

宋躬《孝子傳》曰:丘杰,字偉寺,吳興烏程人也。遭母喪,以熟菜有味,不嚐于口。病歲餘,忽夢見母,曰:「死正是分別耳,何事乃爾荼苦!汝啖生菜,遇蝦蟆毒,靈床前有甌,甌中三丸藥可取服之。」杰驚起,果得甌,甌中有藥,服之,下科斗子數升。丘氏世寶此甌,宋大明七年灾火焚失之。

又曰:陳遺,吳郡人。少爲郡吏,母好鐺底焦飯,遺在役常帶一囊,每煮食輒錄其焦以貽母。後孫恩亂,聚得數升,常帶自隨。及逃竄,多有餓死,遺食此得禍攏母晝夜泣涕,目爲失明,耳無所聞。遺還入戶,再拜號咽,母豁然有聞見。

又曰:韓靈珍,東海郯人。喪母三年,貧無所葬,與弟靈敏共種瓜半畝,欲以營殯。及瓜熟采賣,每朝取,暮復生,大小如初。遂得充葬。

又曰:夏侯訢,字長况,梁國寧陵人也。母疾,屢經危困,絺衣不釋帶二年。母不忍見其辛苦,使出便寢息。訢出便臥,忽夢見其父來曰:「汝母病源深痼,天常矜汝至孝,賜藥在屋後桑樹上。」訢乃驚起,如言得藥,而取水和進之,便得痊差。

又曰:宋承,字世林,父資喪,葬舊塋,負土作墳,不役僮僕,一夕間土壤自高五尺,松竹生焉。

又曰:韋俊,字文高,京兆杜陵人。嘗與其父共有所之,夜宿逆旅。時多虎,將曉,虎繞屋號吼,俊乃出戶當之。虎弭耳屈膝伏而不動,俊跪曰:「汝饑可食我,不宜驚吾親老。」虎逡巡而退,屋人皆安全。

又曰:伍襲,字世長,武陵人。父沒羌中,乃學羌語言、衣服,與賓客入構諸羌,令相攻。襲乘羌,負喪而歸。葬畢,因居墓所。每哭輒有鹿踞墳而鳴。漢法,死事之孤,皆拜郎中,而襲不忍受。吏迫之,乃掘室逃其中,吏不知處。

又曰:繆斐,東海蘭陵人。父忽患病,醫藥不給。斐夜叩頭,不寢,不食,氣息將盡,至三更中,忽有二神引鎖而至,求斐曰:「尊府君昔經見侵,故有怨報。君至孝所感,昨爲天曹攝錄。」斐驚起,視父已差,父云:「吾昔過伍子胥廟,引二神像置地,當是此耳。」

又曰:紀邁,廬江人。本姓舒,以五月五日生,母弃之。村人紀淳妻趙氏養之。年六歲,本父母時來看,語曰:「汝是我生。」邁泣涕告趙,趙乃具言始末。及年十歲,傭力所得,輒分二母各半。淳亡無子,邁乃斬衰三年;本父母繼亡,又幷齊衰心喪三年。趙欲爲娶,賫酒米往婚家,道值醉人打趙,體悶。忽有一狗直至,銜邁衣若此者三。邁心動,走赴㛰家,逢醉人適共舉酌于草中。邁乃以擔煞二醉人。趙歸得平,乃詣縣首,令宥之,乃誓不娶。後邁嘗寢,忽有一女言姓衛,昨忽暴死,天神矜湣君無妻,故使相報。邁具說其狀,母子至衛門外,果如言。送喪上車,牛不肯動,趙乃與主人具叙說之。主人開柩,女有氣息,至曉便復蘇語,具說始末,如趙所言,遂爲夫婦。趙卒,邁絕復蘇者日數四。邁年五十,嘗病幾死,夢神曰:「君行至孝,延曆將得百歲。」果九十七而卒。

又曰:王靈之,年十三喪父,二十年鹽醋不入口。被病著床,忽有一人來問疾,謂之曰:「餐橘當饞攏」俄而不見。之庭中,橘樹隆冬乃有三實,食之病尋愈。咸以至孝所感。

《會稽典錄》曰:虞國,少有孝行,後爲日南太守。常有雙雁宿廳事,每出行縣,飛逐其車。既卒于官,逐喪,還至餘姚,于墓前曆三年乃去。

又曰:沈震,字彥威,烏程人。十歲遭饑荒,忽夜中有人告震曰:「西籬下地中有米五十石,可供養旦夕。」即掘之,果獲焉。

《風俗通》曰:楊范,字文端,齊人。齊宋之亂,母在縣賊中采椹,藏于地,夜取之進母。如是非一,忽于地中得米十斛,上有字云:「米十斛,賜孝子楊範,以資給母。」

劉向《孝子圖》曰:郭巨,河內溫人,甚富。父沒,分財二千萬爲兩分,與兩弟,己獨取母供養寄住。鄰有凶宅,無人居者,共推與之居,無禍患。妻産男,慮養之則妨供養,乃令妻抱兒欲掘地埋之,于土中得金一釜,上有鐵券云:「賜孝子郭巨。」巨還宅主,宅主不敢受,遂以聞官。官依券題還巨,遂得兼養兒。

又曰:前漢董永,千乘人。少失母,獨養父。父亡無以葬,乃從人貸錢一萬。永謂錢主曰:「後若無錢還君,當以身作奴。」主甚憫之。永得錢葬父畢,將往爲奴,于路忽逢一婦人,求爲永妻。永曰:「今貧若是,身復爲奴,何敢屈夫人爲妻?」婦人曰:「願爲君婦,不耻貧賤。」永遂將婦人至。錢主曰:「本言一人,今何有二?」永曰:「言一得二,理何乖乎?」主問永妻曰:「何能?」妻曰:「能織耳。」主曰:「爲我織千匹絹,即放爾夫妻。」于是索絲,十日之內千匹絹足。主驚,遂放夫妻二人而去。行至本相逢處,乃謂永曰:「我是天之織女,感君至孝,天使我償之。今君事了,不得久停。」語訖,雲霧四垂,忽飛而去。

《廣州先賢傳》曰:丁密,字靖公。遭父憂,寢于冢側,致飛鳧一雙游密廬旁小池。後遭母喪,密至所居一宿,故時雙鳧復來。時人服其至孝。

《朝野僉載》曰:崔渾爲侍御史,清白溫恭,能盡色養父母。母小不康,輒祈幽請以身代。母嘗有疾,渾跪請病受己。有頃,覺疾從十指入,俄而遍身,母所苦遂愈。丁父艱,勺飲不入口,毀脊骨立,無何,不勝哀而卒。朝野傷心。

《御史台記》曰:崔希喬,清河人也。以孝悌稱,解褐臨清尉。丁母憂,哀毀殆至滅性。服闋,補鄭縣尉,清介公方,聞乎京邑,轉鄭縣丞。所居堂,芝草生焉,一暝而葩蓋盈尺矣。州以狀申,歲餘,遷監察,出授幷州兵曹,轉馮翊瘤攏人吏畏愛,風化大行,貧弱之輩,荷其仁恕,時有雲如蓋,當其廳事。斯須,五色雜彩周于縣郭,道俗仰望。久之,以狀聞,敕編諸國史。尋遷司勛員外。其幷州廳前有叢葦,小鳥來巢,如鷦鷯矣。孕卵才數日,殼毀而見,己逾于母矣。枝且不勝,墜于地。月餘,五色成文,如鵝,馴擾閑暇,無復驚懼,泊能飛翔,時歸舊所。人到于今稱爲「兵曹鳥」。初居喪管城,每一哭,群鳥畢集,至千萬數,墻宇皆遍,至有樹條折者。周于原野,村鄰嗟稱之。每所居,其巢燕敷乳必返哺,逾旬後分飛矣。此孝義感通也。

《史系》曰:趙儁,字子奇,平陽岳陽人也。父聃爲縣西曹書佐,嗜酒,夜歸里墅,橫臥途中。儁年十八,見父歸遲,即尋迎之。父醉,負而不勝,脫己衣覆之。是時,冬中𣲑寒方甚,俊單衣而已。岳陽山多鷙獸,夜有豹,視之,爲之歧道而去。將旦,與父同歸,縣吏異之。時人以俊孝感所致。父卒,不呼相者,自營丘封。有白鵲常游于其家棗樹,俊每朝夕臨,鵲爲之悲鳴,終喪而去。會潞帥劉稹反,家近潞封,軍士齊討,民散走。時俊母年八十餘,惟一子,乃平其父墓,別以物識之。輦其母入文城西山,妻蹇步,舍之,至山數宿,妻方至。逃難者多,糇糧踴貴,俊拾橡實飴之,以木蜜供膳者終歲。建稹滅,復輦其母東歸岳陽。丘隴悉爲軍盜所發,惟俊家墓得完,復起冢焉。母卒,哀毀過制,縣令京兆韋伯倫知之,給米粟蠲其家。俊將葬母,貧鬻其子。質劑已定,其夜夢一人謂曰:「爾舍東有錢百萬。可自發之。」及旦,俊自舍東手掘之,果得錢苻夢數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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