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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策 (士禮居叢書本)/韓/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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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策二 戰國策卷二十八 韓三
作者:劉向 西漢
燕策一

或謂韓公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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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謂韓公仲姚本曾作「中」。曰:「夫孿鮑本孿,一乳兩子。補曰:孿,來戀、力員二反。子之相似者,唯其母知之而已;利害鮑本「利」上有「夫」字。○ 補曰:一本「利害」,無「夫」字。之相似者,唯智者知之而已。今公國,其利害之相似,正如孿子之相似也。得以鮑本無「以」字。○其道為之,則主尊而身安;不得其道,則主卑而身危。今秦、魏之和成,鮑本轉則二國和。而非公適鮑本「適」下有「兩」字。○ 札記今本「適」下有「兩」字。鮑本束,猶約。之,則韓必謀鮑本謀,謂和不堅而復議之。矣。若韓隨魏以善秦,是為魏從也,鮑本從人而已,非自約也。則韓輕矣,鮑本無「矣」字。○ 補曰:一本「韓輕矣」。主卑矣。秦已善韓,必將欲鮑本無「欲」字。○置其所愛信者,令用事於韓以完之,鮑本全秦之事。是公危矣。今公與安成君鮑本韓人。為秦、魏之和,成固為福,不成亦為福。秦、魏之和成,而公適鮑本「適」下有「兩」字。○ 札記今本「適」下有「兩」字。束之,是韓為秦、魏之門戶也,鮑本喻兩國由之。是韓重而主尊矣。安成君東重於魏,而西貴於秦,操右契鮑本左契,待合而已;右契,可以責取。而為公責德於秦、魏之主,鮑本「主」作「王」。○ 公仲制和,為德於秦,今責其報。裂地而為諸侯,公之事也。鮑本言當務此。若夫安韓、魏而終身相,公之下服,鮑本服,猶事。以侯國為上,則相猶為下也。此主尊而身安矣。秦、魏不終相聽者也。姚本劉有「者」字。 鮑本後必有違。齊怒於不得魏,必欲善韓以塞魏;魏不聽秦,必務善韓以備秦,是公擇布而割也。姚本錢作「擇豨而割之」,曾、劉作「擇布」。 鮑本布,喻齊、魏。割,喻制之。補曰:「齊怒」,詳文意當作「秦怒」。秦、魏和,則兩國德公;不和,則兩國爭事公。所謂成為福,不成亦為福者也。願公之無疑也。」

或謂公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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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謂公仲曰:「今有一舉而可以忠於主,便於國,利於身,願公之行之也。今天下散而事秦,則韓最輕矣;天鮑本「天」上有「今」字。○下合而離秦,則韓最弱矣;合離之相續,則韓最先危矣。此君國長民之大患也。今公以韓先合於秦,天下隨之,是韓以天下事姚本錢作「予」。秦,秦之德韓也厚矣。韓與天下朝秦,而獨厚取德焉,公行之鮑本之,猶此。計,是其於主也至忠矣。天下不合秦,秦令而不聽,秦必起兵以誅不服。秦久與天下結怨構鮑本「構」作「搆」。○ 御名。難,而兵不決,韓息士民以待其亹,鮑本亹,罅也。公行之計,是其於國也,大便也。昔者,周佼以西周善於秦,而封於梗陽;鮑本太原榆次有梗陽鄉。周啟以東周善於秦,而封於平原。今公以韓善秦,韓之重於兩周也無計,鮑本「無」下有「先」字。○ 札記丕烈案:策文「無」多作「无」,而誤複衍也。而秦之爭機也,鮑本在己之計,無先於此。在秦則為爭,言欲之急。機,言不可失。萬於周之時。今公以韓為天下先合於秦,秦必以公為諸侯,以明示天下,公行之計,是其於身大利也。願公之加務也。」

韓人攻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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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人攻宋,鮑本齊記閔三十八年,書韓為齊攻。今從史,定為此十年。秦王鮑本昭。大怒曰:「吾愛宋,與新城、陽晉鮑本補曰:正義引括地志云,新城故城,在宋州宋城縣界。陽晉故城,在曹州乘氏縣西北。又見楚策。同也。韓珉與我交,而攻我甚所愛,何也?」蘇秦鮑本「秦」作「代」。○ 原作「秦」,今從史。 補曰:當作「代」。為韓說秦王曰:「韓珉之攻宋,所以為王也。以韓之強,輔之以宋,楚、魏必恐。恐,必西面事秦。王不折一兵,不殺一人,無事而割安邑,此韓珉之所以禱於秦也。」鮑本禱,言以此求事秦。秦王曰:「吾固患韓之難知,一從一橫,此其說何也?」鮑本韓難知,而代說如此,何也?對曰:「天下固令韓可知也。鮑本「也」作「矣」。○ 言非獨代知之。韓故鮑本「故」作「固」。○已攻宋矣,其西面鮑本無「面」字。○事秦,以萬乘鮑本萬乘,秦也。自輔;不西事秦,則宋地不安矣。鮑本雖得宋地,不能自安。中國白頭游敖鮑本敖,出游也。之士,皆積智欲離秦、韓之交。伏軾結靷鮑本靷,駕牛具,在胸者。西馳者,未有一人言善韓者也;伏軾結靷東馳者,未有一人言善秦者也。皆不欲韓、秦之合者何也?則晉、楚智而韓、秦愚也。晉、楚合,必伺鮑本伺,亦圖也,小言之。正曰:伺,窺也。韓、秦;韓、秦合,必圖晉、楚。請以決事。」秦王曰:「善。」鮑本齊記有,「韓」字並作「齊」。補曰:趙策,謂魏王曰「韓珉處於趙,去齊三千里」,王以此疑齊曰「有秦陰」;五國伐秦無功,蘇代謂齊王舉說奉陽君之辭曰,「天下爭秦,秦內韓珉於齊」,又云「與韓氏大吏東勉,齊王必無召珉」。而韓策云「韓珉相齊」。蓋韓珉為齊伐宋也。首句不云「韓攻宋」,而云「韓人」,疑「人」即「珉」之訛。蘇代為燕反間,勸齊伐宋,將以敝齊而為燕,恐秦之敗其事,故游說以止之爾。史記恐有所據,當考。 札記丕烈案:鮑氏引史記齊世家,此下「韓」字皆作「齊」。考此策文必本亦作「齊」。史記索隱引此策文異同,不及「韓」、「齊」字,可證。因韓珉而在韓策,後人乃誤改之耳。

或謂韓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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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本錢添「或」字。謂韓王曰:「秦王鮑本昭。欲出事於梁,而欲攻絳、安邑,韓計將安出鮑本謂有齒寒之憂。矣?秦之欲伐韓,以東闚周室,甚唯寐忘之。今韓不察,因欲與秦,必為山東大禍矣。秦之欲攻梁也,欲得梁以臨韓,恐梁之不聽也,故欲病姚本錢、劉作「痛」。 鮑本「病」作「痛」。○ 攻之深,使之懲創,不敢離秦。補曰:一本「固欲病之」。姚同。之以固交也。王不察,因欲中立,鮑本不助秦,亦不救魏。梁必怒於韓之不與己,必折為秦用,韓必舉矣。願王熟慮之也。不如急發重使之趙、梁,約復為兄弟,使山東皆以銳師戍韓、梁之西邊,非為此也,山東無以救亡,此萬世之計也。秦之欲并天下而王之也,不與古同。事之雖如子之事父,猶將亡之也。行雖姚本錢添此「雖」字。如伯夷,猶將亡之也。行雖如桀、紂,猶將亡之也。鮑本言志於亡之而已,無擇也。雖善事之無益也。不可以為存,適足以自令亟亡也。然則山東非能從親,合而相堅如一者,必皆亡矣。」鮑本彪謂:秦之大情,此士陳之無餘蘊矣,非蘇氏兄弟不能也。說之著明如此,而聽之者藐藐,豈天亡之邪?蓋漢運將興,而秦為之鸇獺也。補曰:大事記引此策自「秦之」止「益也」,謂論秦最得其情。附見于赧王二十九年,魏獻安邑之後。愚以齊、趙、燕策考之,宜附赧王十六年。說見齊策秦伐魏陳軫合三晉而東一章。

謂鄭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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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鄭王曰:「昭釐侯,一世之明君也;申不害,一世之賢士也。韓與魏敵侔之國也,申不害與昭釐侯執珪而見梁君,非好卑而惡尊也,非慮過而議失也。申不害之計事,曰:『我執珪於魏,魏君必得志於韓,必外靡鮑本靡,蔑視之。正曰:靡,散也,忙皮反。補曰:昭釐侯朝魏,見魏策。於天下矣,是魏弊矣。諸侯惡魏必事韓,是我免鮑本「免」作「俛」。○ 補曰:此書「免」、「俛」通。於一人之下,而信鮑本平。於萬人之上也。夫弱魏之兵,而重韓之權,莫如朝魏。』昭釐侯聽而行之,明君也;申不害慮事而言之,忠臣也。今之韓弱於始之韓,而今之秦強於始之秦。鮑本補曰:孔叢子,「韓與魏有隙,子順謂韓王曰:『昭釐侯,一世之明君也;申不害,一世之賢相也。韓與魏敵侔之國,而釐侯執珪見梁君者,非好卑而惡尊,慮過而計失也。與嚴敵為鄰而動有滅亡之憂,獨動不能支二難,故降心以相從,屈己以求存也。申不害慮事而言,忠臣也。昭釐侯聽而行之,明君也。今韓弱於始之韓,魏均於始之魏,秦強於始之秦,而背先人之舊好,以區區之眾,居二敵之間,非良策也。齊、楚遠而難恃,秦、魏呼吸而至,舍近而求遠,是以虛名自累,而不免近敵之困者也。為王計者,莫如除小忿,全大好也。吳、越之人,同舟濟江,中流遇風波,其相救如左右手者,所患同也。今不卹所同之患,是不如吳、越之舟人也。』韓王曰:『善。』」按此文與策上文略同,其下則異。子順之言,主除忿全好,策文主尊秦,非子順意也。今全錄以俟考者。今秦有梁君之心矣,而王與諸臣不事為尊秦鮑本不以尊秦為事。以定韓者,臣竊以為王之明為不如昭釐侯,而王之諸臣忠莫如申不害也。

「昔者,穆鮑本「穆」上補「秦」字。○公一勝於韓原鮑本晉記「斃於原」注,晉韓原。後志,在馮翊夏陽。補曰:左氏僖十五年傳,在同州韓城。而霸西州,鮑本猶言西方。晉文公一勝於城濮而定天下,姚本曾改「子」作「下」。 鮑本「下」作「子」。○ 僖二十八年。此以一勝立尊鮑本尊,謂霸。令,鮑本令,謂使。正曰:「立尊令」句。成功名於天下。今秦數世強矣,大勝以千鮑本「千」作「十」。○ 札記丕烈案:「十」字是也。數,小勝以百數,大之不王,小之不霸,名尊無所立,制令無所行,鮑本諸侯不從其令。然而春秋用兵者,非以求主尊成名鮑本「名」作「王」。○於天下也。鮑本言志於尊王而已。昔先王之攻,有為名者,有為實者。為名者攻其心,鮑本使其心服而已。為實者攻其形。鮑本形,在外者,謂地與民。昔者,吳與越戰,越人大敗,保於會稽之上。吳人入越而戶撫之。鮑本遍至其家撫安之。越王使大夫種行成於吳,請男為臣,女為妾,身執禽鮑本禽,鳥,小鷙也。正曰:執禽鳥服役。而隨諸御。鮑本吳之執事者。吳人果聽其辭,與成而不盟,此攻其心者也。其後越與吳戰,吳人大敗,亦請鮑本「請」作「謂」。○男為臣,女為妾,反以越事吳之禮事越。越人不聽也,遂殘吳國而禽夫差,此攻其形者也。今將攻其心乎,宜使如吳;攻其形乎,宜使如越。夫攻形不如越,而攻心不如吳,而君臣、上下、少長、貴賤,畢呼霸王,臣竊以為猶之井中而謂曰:『我將為爾求火也。』

「東孟之會,鮑本補曰:姚及一本自為一章,恐非。聶政、陽堅鮑本堅,政之副,猶秦舞陽。正曰:說見前。 札記丕烈案:此在東周策。刺相兼君。許異鮑本韓人。鮑本「蹴」作「蹙」。○ 蹙,猶留侯躡漢王足,蓋使之佯死。補曰:「蹙」,一本作「蹴」,字通。說文,蹴,躡也;躡,蹈也。鮑本「哀」作「列」。○ 下同。補曰:「哀」、「列」二字,訛舛不明,且從本文讀之而已。 札記丕烈案:鮑改非也,吳補亦未是。說在前。侯而殪之,立以為鄭君。韓氏之眾無不聽令者,則許異為之先也。是故哀侯為君,而許異終身相焉。鮑本補曰:按哀侯既弒,則無終身相之事。以為列侯,則又非陽堅為賊之事。而韓氏之尊許異也,猶其尊哀侯也。今日鮑本補曰:一本「日」作「曰」。鄭君不可得而為鮑本「為」,去音,謂蹙之。正曰:下文「天子不可得而為」與此仝,則「為」當如字。也,雖終身相之焉,然而吾弗為云者,豈不為過謀哉!鮑本言無前日之難而可以久相,而曰不為者,過也。昔齊桓公九合諸侯,未嘗不以周襄王之命。然則雖尊襄王,桓公亦定霸矣。九合之尊桓公也,鮑本侯之與九合者。猶其尊襄王也。今日天子不可得而為也,雖為桓公吾鮑本「吾」上補「然而」二字。○弗為云者,豈不為過謀而不知尊哉!鮑本此欲其尊秦。韓氏之士數十萬,皆戴哀侯以為君,而許異獨取相焉者,無他;鮑本「他」下有「也」字。○諸侯之君,無不任事於周室也,而桓公獨取霸者,亦無他也。鮑本知所尊而已。今強國將有帝王之亹,鮑本謂秦。而以國先者,此桓公、許異之類也。豈可不謂善謀哉?夫先與強國之利,強國能王,則我必為之霸;強國不能王,則可以辟鮑本「辟」作「避」。○ 補曰:一本「避」作「辟」,當音闢。 札記丕烈案:凡「辟」音「避」者,鮑本多作「避」。此非異本,亦不音闢,吳說皆未是。其兵,使之無伐我。然則強國事成,則我立鮑本立,言彼為帝,由我尊之。帝而霸;強國之事不成,猶之厚德我也。今鮑本今,謂韓。與強國,強國姚本曾、劉無下「強國」兩字。之事成則有福,不成則無患,然則先與強國者,聖人之計也。」鮑本正曰:此策時不可考。其說雖多,務尊強國而已,非善謀也。「為名」、「為實」、「為爾」、「為之先」之「為」,去聲。

韓陽役於三川而欲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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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陽役於三川鮑本征伐之役。而欲歸,足強鮑本韓人。為之說韓王曰:「三川服矣,王亦知之乎?役且共貴公子。」鮑本役,役人。公子,謂陽等輩。貴,言立之為君。王於是召諸公子役於三川者而歸之。鮑本正曰:時不可考。

秦大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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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大國也。韓,小國也。韓甚疏秦。然而見親秦,計之,鮑本「而」上無「然」字,「計」上補「韓」字。○ 為秦所親。補曰:一本「然而」。正曰:「然而」止「以也」句。「計之」恐當作「之計」,謂見親於秦之計,非金無以為親。 札記今本「計」上有「韓」字,乃誤涉鮑也,鮑補「韓」字。丕烈案:依文自通,鮑補、吳正皆非。非金無以姚本曾作「已」。也,鮑本金以事秦。故賣美人。美人之賈貴,諸侯不能買,故秦買之三千金。韓因以其金事秦,秦反得其金與韓之美人。韓之美人因言於秦曰:「韓甚疏秦。」鮑本美人怨韓賣之,又知韓之情。從是觀之,韓亡鮑本「亡」作「之」。○美人與金,鮑本此兩者。其疏秦乃始鮑本「始」下衍「於」字。○ 補曰:一本無,姚同。益明。故客有說韓者曰:「不如止淫鮑本滛,侈也。用,以是為金以事秦,是金必行,而韓之疏秦不明。美人知內行者也,鮑本謂國中隱事。故善為計者,不見鮑本見,顯示之。補曰:見,賢遍反。正曰:時不可考。內行。」

張丑之合齊楚講於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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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丑之合齊、楚講於魏也,謂韓公仲曰:「今公疾攻魏之運,鮑本「運」作「鄆」。○ 下同。後志,瑯邪東筦有鄆亭。正曰:非魏地。運,未詳。魏急,則必以地和於齊、楚,故公不如勿攻也。魏緩則必戰。鮑本與齊、楚戰。戰勝,攻運而取之易矣。鮑本勝則兵敝,又無齊、楚之助,韓可取運。戰不勝,則魏且內之。」鮑本內運於韓。公仲曰:「諾。」張丑因謂齊、楚曰:「韓已與魏矣。鮑本與之講。正曰:公仲事,當附襄王時。以為不然,則蓋姚本三本同作「蓋」,一本作「盍」。 鮑本「蓋」作「盍」。○觀公仲之攻也。」公仲不攻,鮑本從丑之言。齊、楚恐,鮑本恐韓、魏合。因講於魏,而不告韓。

或謂韓相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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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本錢添「或」字。 鮑本無「或」字。○謂韓相國鮑本公仲也。正曰:無考。未必釐王時。曰:「人之所以善扁鵲者,為有臃腫也;使善扁鵲而無臃腫也,則人莫之為之也。鮑本無為善之。今君以所事鮑本謂王善平原君者,為惡於秦也;鮑本以見惡於秦,故善之以支秦。而善平原君乃所以惡於秦也。鮑本秦以平原君難之,故惡之;而韓與之善,故亦惡韓。願君之熟計之也。」

公仲使韓珉之秦求武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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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仲使韓珉之秦求武隧,鮑本「隧」作「遂」。○ 札記丕烈案:「隧」、「遂」同字。而恐楚之怒也。唐客鮑本楚人。謂公仲曰:「韓之事秦也,且以求武隧也,非弊邑之所憎也。韓已得武隧,其形乃可以善楚。臣願有言,而不敢為楚計。今韓之父兄得眾者毋相,韓不能獨立,勢必不鮑本衍「不」字。補曰:疑衍。善楚。王曰:鮑本唐客以楚懷言告公仲。『吾欲以國輔韓珉而相之可乎?父兄惡珉,珉必以國保楚。』」公仲說,鮑本初恐楚怒己使珉,今欲相珉,則不怒也。姚本錢作「仕」字。 鮑本「士」作「仕」。○唐客於諸公,鮑本蓋薦之於韓之大臣乃得仕。而使之主韓、楚之事。

韓相公仲珉使韓侈之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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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相公仲珉鮑本衍「珉」字,下同。補曰:公仲珉,策屢各見,此兩言公仲珉,不可曉。公仲即公仲侈,此云公仲死,後韓侈云云,則韓侈別是一人也。文亦多難通,宜缺。 札記今本無「珉」字,乃誤涉鮑也。使韓侈之秦,請攻魏,秦王鮑本昭。說之。韓侈在唐,鮑本晉陽。注詩,唐國。正曰:唐,未詳。公仲珉死。韓侈謂秦王曰:「魏之使者謂後相韓辰曰:『公必為魏罪韓侈。』韓辰曰:『不可。秦王仕之,又與約事。』鮑本言約攻魏。使者曰:『秦之仕韓侈也,以重公仲也。今公仲死,韓侈之秦,秦必弗入。入,姚本曾有下「入」字。 鮑本無「入」字。○ 補曰:一本復有「入」字。又奚為挾之以恨魏王鮑本昭。乎?』韓辰患之,將聽之矣。今王不召韓侈,韓侈且伏於山中矣。」鮑本懼罪。秦王曰:「何意寡人如是之權鮑本權,猶變也。始說侈而今不入,是變也。補曰:權,未詳,字疑有誤。也!令安伏?」鮑本秦人。正曰:無考。 札記丕烈案:「令」當作「今」。上文云且伏於山中,故此問其今者方安所伏也。鮑以為秦人,吳云「無考」,皆誤甚。召韓侈而仕之。

客卿為韓謂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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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卿鮑本韓。為韓謂秦王鮑本武。曰:「韓珉之議,知其君不知異君,知其國不知異國。彼公仲者,秦勢能詘鮑本詘,貶下也。之。秦鮑本「秦」上補「以」字。○之強,首鮑本首,言以兵向之。之者,珉為疾矣。鮑本珉者,公仲所善。公仲受兵,則珉病。正曰:珉之議為其國之病也。進齊、宋之兵至首坦,姚本曾作「垣」。 鮑本「坦」作「垣」。○ 韓進之。補曰:首垣,魏地。見秦策。遠薄梁郭,所以不及鮑本「及」作「反」。○ 反,不合也。兵薄梁郭,疑於不合而合。補曰:一本「不及魏」,姚同,似義長。魏者,以為成姚本劉作「戍」。 鮑本成,平也,猶和。而過南陽之道,欲以四國鮑本韓、宋、齊、魏。西首也。所以不者,鮑本言欲攻秦而不果者。正曰:見下。皆曰以鮑本衍「以」字。燕亡於齊,鮑本亡,謂喪地。補曰:前此四年,齊破燕。魏亡於秦,鮑本孟子曰,西喪地。陳、蔡亡於楚,鮑本此亡國也。此皆絕地形,鮑本言其大小相絕,而四國輕以小敵大,故亡。正曰:「所以不者」,再申「不及魏」之說。燕、魏亡地於齊、秦,陳、蔡亡國於楚,則地形已絕,不可復通。韓、齊、宋之於魏,則不然。「絕地形」以下,當有缺文,引言秦事。群臣比周以蔽其上,大臣為諸侯輕國也。今王位正,鮑本言武王能正貴賤之位。張儀之貴,不得議公孫郝,鮑本「郝」作「赫」,又改作「郝」。○ 元作「赫」。下同。補曰:姚作「郝」。是從臣不事大臣也;鮑本從臣,謂儀;大臣,郝也。事,言不得干其事。正曰:見下。公孫郝之貴,不得議甘戊,鮑本「戊」作「茂」。○ 札記今本「戊」作「茂」。則大臣不得事近臣鮑本近臣,謂茂。正曰:大事記,此秦武王未逐張儀前時事也。大臣、從臣之名,始見于此。大臣者,張儀、甘茂也;從臣者,公孫郝也。秦武不過防其交通,使之互相伺察而已。矣。姚本劉本作「也」。貴賤不相事,各得其位,輻湊以事其上,則群臣之賢不肖,可得而知也。王之明一也。公孫郝嘗疾齊、韓鮑本言急於得二國。補曰:「疾」字恐有誤。而不加貴,鮑本貴,言不厚二國。正曰:言郝不加厚也。則為大臣不敢為諸侯輕國矣。齊、韓嘗因公孫郝而不受,則諸侯不敢因群臣以為能矣。外內不相為,則諸侯之情偽可得而知也。王之明二也。鮑本補曰:王之明一也,申群臣比周蔽上之說;王之明二也,申大臣為諸侯輕國之說。公孫郝、樗里疾請無攻韓,陳四辟去,鮑本陳,軍陳。以不攻,故解散。補曰:「四」,疑當作「而」。王猶攻之也。鮑本宜陽之役。甘茂約楚、趙鮑本欲攻魏。而反敬魏,鮑本違其初約。是其講我,鮑本「反」作「攻」,「其講」作「且搆」。○ 初約攻而反敬之,是欲與三國難我也。 札記丕烈案:此有誤字,鮑強為之說,吳亦然,皆未是也。茂且攻宜陽,王猶校之也。鮑本茂攻宜陽,可以贖前,若他人則置不檢校。正曰:按史「茂攻宜陽,請約於魏」,此言在未攻宜陽之時,茂黨魏者。楚、趙當時蓋與魏不合,茂約結楚、趙而反其敬,魏且將搆難於我,其欲攻宜陽,王猶檢察之。以此二事,稱王之明智。群臣之知,無幾鮑本幾,猶近。於王之明者,臣故願公仲之國以鮑本「國以」作「以國」。○ 補曰:當作「以國」。鮑本「侍」作「待」。○ 待,待其命。 札記今本「侍」誤「待」。於王,而無自左右也。」鮑本自,猶由也。欲秦王聽己,勿用左右之說。正曰:謂公仲一心聽王,不由左右。補曰:大事記引此策在韓襄二年、秦武元年。解題云,韓客謂向壽曰,「今王之愛習公也,不如公孫郝」。當時所謂從臣,指愛習而侍從者也。秦用其愛習為人主私人,其權至與大臣相抗,古無是也。愚謂,公孫郝挾韓而議大臣,必不得與而爭於中,故此士欲王自聽。公仲之待事而不由左右陳駕御之術,以稔強明猜忌之見爾。張儀出走,毀者固非一人,而茂攻宜陽,亦以奭為憂。大臣卒為從臣所勝,愛習真可畏哉。

韓珉相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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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珉相齊,令吏逐公疇豎,鮑本齊人。正曰:無考。鮑本「大」作「又」。○怒於周之留成陽君鮑本君本在齊,為秦善之,珉欲使之之秦,過周,周人留之,故怒。正曰:成陽君,韓人。鮑於魏策已言之。今因此言韓珉相齊而怒之,故又云君本在齊。又因魏策成陽君欲以韓、魏聽秦,故生此說,皆非。也。鮑本無「也」字。○謂韓珉曰:「公以二人者為賢人也,所入之國,因用之乎?則不如其處小國。鮑本謂周。何也?成陽君為秦去韓,公疇豎,楚王鮑本頃襄。正曰:無據。善之。今公因逐之,二人者必入秦、楚,必為公患。且明公之不善於天下。鮑本明,猶顯示。二大國惡之,天下不能善也。天下之不善公者,與欲有求於齊者,且收之,以臨齊而市公。」

或謂山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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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本錢添入「或」字。 鮑本無「或」字。○謂山陽君鮑本韓人。曰:「秦封君以山陽,鮑本兗州郡。齊封君以莒。齊、秦非重韓則賢君之行也。今楚攻齊取莒,上及鮑本無「及」字。○不交齊,次弗納於君,鮑本弗使入莒。是棘齊、秦之威而輕韓也。」鮑本棘,猶難也。楚攻齊,而不納秦之所封,山陽又韓人,故云。正曰:「棘」義未詳,詩、傳多訓「急」。「楚攻」以下,本文自明。其時不可考。山陽君因使之楚。

趙魏攻華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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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魏攻華陽,韓謁急於秦。鮑本以急告也。冠蓋相望,秦不救。鮑本補曰:攻華陽事,見魏策。韓相國鮑本辰也。正曰:無考。謂田苓曰:「事急,願公雖疾,為一宿之行。」田苓見穰侯,穰侯曰:「韓急乎?何故使公來?」田苓對曰:「未急也。」穰侯怒曰:「是何以為公鮑本公,猶國也,言其不任。之王使乎?鮑本「王」作「主」。○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主」。冠蓋相望,告弊邑甚急,公曰未急,何也?」田苓曰:「彼韓急,則將變矣。」穰侯曰:「公無見王矣,臣請令發兵救韓。」八日中,大敗趙、魏於華陽之下。鮑本記二十三年有。補曰:與前章張翠說同。

秦招楚而伐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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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招楚而伐齊,冷向鮑本補曰:冷,平聲。冷倫氏之後。謂陳軫曰:「秦王鮑本惠。必外向。鮑本言合他國,不一於楚。楚之齊者鮑本與齊善者。知西不合於秦,必且務以楚合於齊。齊、楚合,燕、趙不敢不聽。齊以四國姚本三本同去「國」字。敵秦,是齊不窮也。」鮑本兵力不屈。向曰:「秦王誠必欲伐齊乎?不如先收於楚之齊者,楚之齊者先務以楚合於齊,則楚必即秦矣。鮑本秦能收楚之善齊者,則其初雖欲合齊、楚,今必背齊合秦。以強秦而有晉、鮑本衍「晉」字。楚,則燕、趙不敢不聽,是齊孤矣。向請為公說秦王。」鮑本原在韓策。

韓氏逐向晉於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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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氏逐向晉鮑本晉,周人,使周逐之。正曰:無據。於周,周鮑本「周」下有「使」字。○成恢為之謂魏王鮑本安釐。正曰:無據。時不可考。曰:「周必寬而反鮑本反,謂還。之,王何不為之先言,是王有鮑本有,言得其用。向晉於周也。」魏王曰:「諾。」成恢因為謂韓王曰:「逐向晉者韓也,而還之者魏也,豈如道鮑本道,猶由。韓反之哉!是魏有向晉於周,而韓王失之也。」鮑本不反之則然。韓王曰:「善。」亦因請復之。

張登請費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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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登鮑本中山人。見其策。鮑本「請」作「謂」。○費緤鮑本韓人。曰:「請令公子年鮑本「年」作「牟」。○ 補曰:一本「牟」作「年」。 札記今本「年」作「牟」。謂韓王曰:『費緤,西周讎之,東周寶之。此其家萬金,王何不召之,以為三川之守。是緤以三川與西周戒也,鮑本三川近西,西讎之,故緤有戒心。必盡其家以事王。西周惡之,必效先王之器以止王。』鮑本止韓勿使為守。韓王必為之。鮑本此下登言其效也。西周聞之,必解子之罪,以止子之事。」鮑本守三川非緤之欲,登云云,解其罪耳。正曰:韓釐王元年,趙滅中山。大事記載韓、燕、中山稱王,在周顯王四十六年,當宣惠王十年。中山策有張登,去此時甚遠。然此策本不可定為何王之世,鮑強附之。

安邑之御史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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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邑之御史死,其次恐不得也。輸鮑本輸,安邑里名。人為之謂姚本三本同,無「謂」字。鮑本「安」下補「邑」字。○ 補曰:宜有「邑」字。大事記有。令曰:「公孫綦為人請御史於王,王曰:『彼固有次乎?鮑本無「乎」字。○ 補曰:一本「有次乎?吾難敗其法,因遽置之。」吾難敗其法。』」鮑本「其法」二字作「之」字。○因遽置之。鮑本令聞王言,故立其次。大事記、前漢百官表,監御史,秦官,掌監郡。此策云云,六國已遣御史監掌矣,非獨秦也。正曰:魏都安邑,在惠王未徙大梁前,昭王十年獻安邑於秦,章次不當在此。

魏王為九里之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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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王鮑本安釐。為九里之盟,鮑本「里」作「重」。○ 九重,謂王城。欲城之,先盟其眾。正曰:一本「九里」,大事記引之,姚同,說見後。且復天子。鮑本赧四十二年,馬犯請梁城周,有「復之」之語。正此二十三年。復,復其尊。正曰:按周紀「復之」之文,謂許梁以鼎事。正義,復,一音扶又反,非謂復王。大事記,按韓非子,魏惠公為臼里之盟,將復立天子,彭喜謂鄭君曰,「君勿聽」云云。戰國策所載與此同,但止言魏王而不言惠王,以臼里為九里,以彭喜為房喜,以鄭君為韓王。所謂將復立天子者,是時七國既稱王,不以周為天子也。或者猶咎孟子勸諸侯行王道,何哉?盟不知何年,附載於慎靚王三年,魏惠王薨之前。按此策當屬惠王。 札記丕烈案:「九」、「臼」,「彭」、「房」,皆聲之轉也。「鄭君」、「韓王」仝此。魏王,依彼知為惠王。房喜鮑本韓人。謂韓王曰:「勿聽之也,大國惡有姚本曾本作「惡有」。天子,而小國利之。王與大國弗聽,鮑本此言韓亦大國。魏安能與小國立之。」

建信君輕韓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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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君鮑本趙人。輕韓熙,趙敖為謂建信侯鮑本「侯」作「君」。○曰:「國形有之而存,無之而亡者,魏也。鮑本趙、魏為鄰,故其勢如此。不可無而從者,韓也。鮑本欲為從,必得韓。今君之輕韓熙者,交善楚、魏也。鮑本此為從者說也。從宜善韓,而善此二國者,非也。正曰:初無此意,但謂今君之輕韓熙,因交善於楚、魏故也。秦見君之交反善鮑本秦之志,常反諸國。補曰:一本「之交之善」。於楚、魏也,其收韓必重矣。從則韓輕,鮑本從必得韓,而反輕者,國小不得主從。橫則韓重,鮑本最近秦故。則無從輕矣。鮑本韓以為輕。正曰:無從者輕,指趙言也。秦出兵於三川,則南圍鄢,蔡、邵鮑本謂潁川鄢陵,汝南二蔡、邵陵。之道不通矣。魏急,鮑本上三邑皆近魏。正曰:鄢、許屬魏者,策於魏多言許、鄢陵。其救趙必緩矣。秦舉兵破邯鄲,趙必亡矣。故君收韓,可以無亹。」

段產謂新城君[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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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產鮑本秦人。謂新城君鮑本韓襄十二年註,羋戎也。曰:「夫宵行者能無為姦,而不能令狗無吠己。今臣處郎中,鮑本「郎」,「廊」同。漢官表注,主郎內諸官。正曰:「廊」字通作「郎」,不謂「郎」為「廊」。郎中令,秦官,郎乃其屬。此注在「郎中令」下,非郎職也。大事記謂是時郎中職已親近。能無議君於王,而不能令人毋議臣於君。願君察之也。」鮑本原在韓策。魏昭策白圭語同。正曰:見下。

段干越人謂新城君[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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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干鮑本凡段干皆魏人,今在秦。補曰:史注,段干,魏邑。路史,段干,李姓邑。初邑段,後邑干,因邑而氏。越人謂新城君曰:「王良之弟子駕,鮑本良,趙簡子御。駕,馬在車下負軛。云取千里鮑本其言然。馬,姚本一無此字。遇造父之弟子,鮑本造父,周穆王之御,不得與王良同時。然學出於造父者,得稱為其弟子,非必與之同時也。造父之弟子曰:『馬不千里。』鮑本不能然。王良弟子曰:『馬,千里之馬也;服,千里之服也。鮑本駕車,馬四,兩服在中央夾轅,兩驂在旁。見太叔于田言馬言服。馬,豈驂耶?而不能取千里,何也?』曰:『子纆鮑本纆,索也,以牽馬。牽長。故纆牽於事,萬分之一也,而難姚本曾作「維」。千里之行。』今臣雖不肖,於秦亦萬分之一也,而相國見臣鮑本戎未嘗相,以其傳國事稱之。不釋塞者,鮑本言障之於下,不解。是纆牽長也。」鮑本亦在韓策。詳二臣之言,則戎之寵少衰矣,故范睢得而間之。正曰:上章為議己者言,下章言相國之短於用己,皆不見羋戎寵衰之意,為秦亦無明徵,當從舊次。難,去聲。

  1. [校一]姚本「謂鄭王曰」至「我將為爾求火也」為一篇,從「東孟之會」至「聖人之計也」為另一篇。鮑本將以上兩篇合為一篇。據文義,從鮑本合為一篇。
  2. [校一]姚本《公仲使韓珉之秦求武隧》《韓相公仲珉使韓侈之秦》和《客卿為韓謂秦王》連篇,鮑本分為三篇。據文義,從鮑本。
  3. [校一]此篇鮑本在《楚策》。
  4. [校一]此篇鮑本在《魏策》。
  5. [校一]此篇鮑本在《秦策》。
  6. [校一]此篇鮑本在《秦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