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郊区更名的批复
外观
民政部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郊区更名的批复 民行批〔1993〕8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3年5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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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四日《关于赤峰市郊区更名为松山区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赤峰市郊区更名为松山区。
民政部
一九九三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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