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天津市四个郊区更名的批复
外观
民政部关于天津市四个郊区更名的批复 民行批〔1992〕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992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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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
你市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关于变更我市四个郊区名称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你市东郊区更名为东丽区,南郊区更名为津南区,西郊区更名为西青区,北郊区更名为北辰区。
民政部
一九九二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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